禾薇稅務

歲末年終,公司都紛紛開始舉辦尾牙,而許多公司會將自己的存貨當作尾牙獎品拿出來抽獎,在這種情況下公司是否需要開立發票? 另外購入進貨的進項稅額又能不能扣抵呢?

情況一 : 公司購入的存貨,轉為抽獎禮品送出

A公司主業為銷售手機,平時購入各類手機作為存貨日後再銷售,尾牙時A公司決定拿出10台手機 (每台4萬、含稅共40萬元) 作為抽獎禮品:

情況二 : 公司自行生產的存貨,後來轉為抽獎禮品送出

B公司主業為生產手機,將零件購入後再組裝成手機銷售, 尾牙時B公司決定拿出10台手機 (每台成本2萬、含稅共20萬元) 作為抽獎禮品。 與上述A公司的情況一樣,轉為抽獎禮品是否需要開立發票要看這筆存貨是否已經申報扣抵營業稅。

但通常自家生產的產品原料都是大批一次進貨,很難單獨分出這10支手機的原料時否已經扣抵,較安全的做法是在轉為抽獎禮品時就以時價開立發票(假設含稅30萬)以免受罰。

情況三 : 公司專門為了尾牙購入禮品

C公司在百貨公司購入10台手機 (每台4萬、共40萬元) 作為尾牙抽獎的禮品,如果C公司在購入手機時就將這筆費用歸類為酬勞員工,那依照營業稅法第19條第4項規定該筆發票的進項稅額是不得扣抵銷項稅額的,所以給予員工禮品的時候也就不用開立統一發票。

公司給予抽獎禮品後應代為扣繳

另外,員工在尾牙抽到的禮品屬於個人的綜合所得 (競技、競賽及機會中獎所得) 公司有做為扣繳義務人應該以商品金額的10%在給予獎品的次月10號前扣繳 (非中華民國境內個人扣繳率為20%,在給予獎品後10日內扣繳)。

以上述情況為例,A公司及C公司應該以購入價格4萬元的10%每人扣繳4,000元;B公司應該以生產成本2萬元的10%每人2,000元扣繳,但因為扣繳金額不超過2,000元所以可以免予扣繳,在次年度1月底前辦理扣繳申報時在一併申報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