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政府對於勞工權益保護越來越完善,為保護勞工的健康在訂定職業安全衛生法(原勞工安全衛生法)時明確規範雇主應該為勞工提供的健康檢查項目及頻率,而許多公司為保障員工在職場的安全也自發性的在雇傭時及雇傭後持續提供檢康檢查費用的補助作為員工福利。

但許多公司在作帳時對於員工健康檢查的費用應如何分類並不確定,若列為職工福利就可直接作為費用,若列為薪資費用則需要注意扣繳的問題。下面就依不同支出情況介紹!

依職安法規定所實施的健康檢查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0條規定,雇主對於在職的勞工應該施行的健康檢查有三種:

  1. 一般健康檢查。
  2. 從事特別危害健康作業者之特殊健康檢查。
  3. 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為特定對象及特定項目之健康檢查。

本文探討健康檢查支出的稅務問題,若想瞭解上述三種檢查的細節規定可參考這篇文章。從雇主的角度,大部分的支出都可以分為下表的三種支出:

屬職安法的檢查支出費用類別是否需要扣繳
新進員工在僱傭時實施的體格檢查薪資費用需扣繳
員工在職期間實施的定期健康檢查職工福利無須扣繳
在特殊工作崗位者定期實施的特定項目健康檢查職工福利無須扣繳

新進員工在僱傭時實施的體格檢查屬於員工職務上取得的補助費,公司列報為薪資費用,並需要依照扣繳率標準辦理扣繳。

而員工在職期間實施的定期健康檢查及在特殊工作崗位者定期實施的特定項目健康檢查則可以列報為職工福利,無須扣繳。員工定期檢查的頻率請參考下表:

員工年齡健康檢查頻率
40歲以下每5年1次
40~65歲每3年1次
65歲以上每年1次

非依職安法規定所實施的健康檢查

若不屬於上述職安法規定的健康檢查,包括公司自願支付或補助員工健康檢查費用時,該筆支出屬於員工的薪資所得,公司列報為薪資費用,並需要依照扣繳率標準辦理扣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