禾薇稅務

近年來網路賣家崛起,許多個人賣家在蝦皮、臉書、LINE或其他社群平台找到了商機,以代購或轉賣賺取到相當可觀的收入,而因為交易多數以個人與個人銀行間的匯款進行,且賣家多數沒有辦理稅籍登記,國稅局難以追蹤金流及申報資料,造成調查是否有逃漏稅的過程相當困難。

為因應網路賣家逃漏稅,財政部於111年6月27日訂定並發布「金融機構提供稅捐稽徵機關個人金融帳戶高頻交易資料作業規範」,該規範第2條定義了「高頻交易」應該如何認定,而賣家若被認定有高頻交易的行為則可能面臨國稅局的補稅及處罰。

「高頻交易」定義

上述規範的第2條明定: 同一人同一金融帳戶,除非銷售受性質交易項目外,於同一年存轉匯入金額累計達新台幣240萬且該年度有任4個月份存轉匯入筆數每月達200筆則會被金融機構認定為高頻交易。而非銷售性質交易項目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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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認定為「高頻交易」帳戶後會怎麼樣?

若有上述情況而被認定為「高頻交易」帳戶,自112年3月底起,金融機構將於每年三月底前提供帳戶資訊及必要交易紀錄給稅捐稽徵機關,稽徵機關可依照金融機構提供的資訊判斷賣家是否有逃漏稅捐並給予相對的處罰。帳戶資訊及必要交易紀錄包括:

建議網路賣家如果交易量龐大且每月銷售額達20萬以上,應盡早辦理稅籍登記、於銷貨時開立發票並按時申報營業稅,以免國稅局找上門,將可能面對高額的罰鍰!